第四十一条

有效

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互联网地图服务网站进行安全检测,负责地理信息审校、上传、发布工作,并依法做好有关保密工作。

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应当使用经依法审核批准的地图,定期对地图内容进行自查,加强对互联网地图新增内容的核查校对,保存相关记录,每间隔六个月将互联网地图新增内容及核查校对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备案。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