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社会治理条例/第八章 监督管理第七十二条有效对在社会治理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七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