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履职、诚信施政,增强决策透明度,加强公职人员诚信管理和教育,提升政府公信力。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向市场主体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变更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市场主体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