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应当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救济通道,用好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载体平台,及时回应群众的利益诉求,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