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社会治理条例/第二章 基本公共服务保障第十六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应当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救济通道,用好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载体平台,及时回应群众的利益诉求,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