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卫生健康部门应当会同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加强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指导、咨询服务等工作,防范化解因心理问题引发的个人极端行为风险。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