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地方立法条例/第四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第四十一条有效常务委员会审议法规案时,根据需要,主任会议可以决定召开联组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对法规草案中的主要问题进行讨论。地方法规 · 通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9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