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五章 社会优待第四十五条有效提倡商贸、餐饮、维修、供水、供电、供热、燃气、有线电视、通讯、邮政、快递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行业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便利服务。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