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省行政区域内老年人权益保障以及相关工作,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