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