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第六条有效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加强本单位档案工作,履行档案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档案工作责任制和相关管理制度,确定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民营企业根据规模和管理模式依法推进反映其主要研发、建设、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以及维护企业权益和职工权益等档案的科学规范管理。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