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三章 申请与受理第十九条有效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铁路运输法院、铁路运输检察院办理的案件涉及法律援助事项,由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本省区域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涉及法律援助事项,可以由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受理。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