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本市粮食安全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统筹利用国际、国内粮食市场和资源,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提高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应急等能力,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保障粮食安全应当树立大食物观,发挥农业科技创新优势,发展都市现代农业,拓展粮食生产空间,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全方位、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满足人民群众对食物品种丰富多样、品质营养健康的消费需求。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