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条

有效

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对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实行监测统计制度。

环境卫生监测单位应当加强对生活垃圾、粪便处理质量及设施运行安全的监测,其监测数据作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依据,定期向社会公布。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