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鼓励业主参与灯饰工程的建设。

灯饰设施应当安全、美观、环保、节能。

灯饰工程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