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