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对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质量以及进场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预拌混凝土的质量进行行业监督检查。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