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已修改

实行木材运输许可制度。运输原木、锯材、木片、木制半成品、小规格材和采挖的树木等必须办理木材运输证。

市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核发本市城区及上营森林经营局的木材运输证;县(市)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核发除上营森林经营局以外本地起运的木材运输证。

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