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条例/第四章 考试实施第二十五条有效市和区县(自治县)教育考试机构应当在国家教育考试期间实行值班、检查和报告制度。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3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