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改装机动车应当符合国家规定,不得擅自加装机动车涡轮,不得擅自改动管路、排气管和消音装置以及从事其他导致机动车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

禁止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以轰鸣、疾驶等方式造成噪声污染。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