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人工湿地管护机制,加大对人工湿地的维护和修复,保障人工湿地功能可持续发挥。

禁止违法占用耕地等建设人工湿地。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