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经营船舶管理业务,应当依法办理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

运输船舶的所有者、经营者可以委托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为其提供船舶海务、机务和安全与防污染管理服务。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