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专利促进条例/第四章 专利服务与保障第三十二条有效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实际发生的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