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专利促进条例/第四章 专利服务与保障第二十九条有效市和区人民政府及其知识产权等部门引导企业参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推动企业需求与技术供给有效对接。鼓励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以基本许可费加提成的方式计算专利许可费,降低企业产业化成本。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