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专利促进条例/第四章 专利服务与保障第二十八条有效市知识产权部门应当加强专利信息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公布专利保护状况与专利数据,依托专利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提供专利信息查询、检索、咨询等服务,提升专利公共服务可及性。市和区知识产权部门支持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建立各类专业专利信息数据库,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技术,促进专利信息的共享、开放、开发和利用。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