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会同知识产权部门健全完善知识产权职称评价制度,对专利专业技术人员实施分类评价,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破格申报职称。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