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第三章 矛盾纠纷预防第二十二条有效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责任主体应当加强内部监督,对本单位和负有指导监督职责的单位存在的违法或者明显不当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