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学校应当落实安全保卫制度。幼儿园、普通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学生在校期间,校园应当实行封闭式管理,对进入校园人员进行查验、登记。

禁止违反规定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