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学校安全条例/第三章 校园安全第二十条有效学校应当落实安全保卫制度。幼儿园、普通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学生在校期间,校园应当实行封闭式管理,对进入校园人员进行查验、登记。禁止违反规定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