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网约配送员劳动权益保障若干规定第十五条有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完善纠纷解决和权益保障协调机制,推动一站式平台建设,为网约配送员提供法律咨询、争议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