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网约配送员劳动权益保障若干规定第十条有效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常态化沟通机制与申诉机制,对网约配送员提出的申诉意见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公正处置,维护网约配送员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