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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发展规划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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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规划监督
第三十六条
有效
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依法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
第三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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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