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个人破产保护条例/第十二章 特别破产程序/第二节 夫妻共同破产程序第一百五十九条有效夫妻共同申请破产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清册。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第一百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一百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