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神头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4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