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神头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第三章 管理与监督第二十八条有效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域或者有替代水源已解决供水问题的区域,市、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关井压采措施,禁止或者限制岩溶水开采。地方法规 · 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4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