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第四章 人力资源市场活动规范第二十七条有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接受用人单位委托招聘人员,应当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招聘简章、营业执照或者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经办人的身份证件、用人单位的委托证明,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