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用人单位发布或者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的单位基本情况、招聘人数、招聘条件、工作内容、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基本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信息,应当合法、真实,不得含有民族、种族、性别、地域、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歧视性内容。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