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开展数字技术与人力资源服务融合,培育人岗智能匹配、人力资源素质智能测评、人力资源智能规划等新服务。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