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防治措施第三十一条有效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制度,依法对需要重点监控的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登记,并对其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