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章 达标规划与监督管理第十九条有效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环境信用管理数据库和环境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对严重失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及其有关人员,应当依法予以联合惩戒。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