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测绘条例/第二章 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第十三条有效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建设和运行维护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建设和运行维护单位应当建立数据安全保障制度,并遵守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以及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标准和要求,规范和指导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建设和运行维护。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