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整合资源,发挥整体功能,加强黄河风情线大景区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保障黄河生态安全。大景区的标志性建筑方案应当符合重点区域城市设计要求,体现黄河文化特色和兰州文化元素。推进大景区综合改造,完善大景区设施,提升景观价值,彰显兰州黄河之美。

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