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地下水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地下水精细化管理,探索开展地下水预算管理,推进用水权改革和智慧水务建设,促进地下水资源优化配置。地方法规 · 张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