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条

有效

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市地方性法规的汇编、出版和译本的审定。

市地方性法规的释义,由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组织编写和审定。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