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藏族自治州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修改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利用、有效保护、讲求效益,发挥水资源的多种功能。地方法规 ·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8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