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冬枣产业发展促进条例/第二章 产业发展第二十一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冬枣生长和气候变化等情况,确定并向社会发布当年冬枣主要品种开摘上市指导日期。地方法规 ·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