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市、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冬枣生产经营者开展冬枣精深加工产品研发和资源化利用,提升冬枣食品、饮品、工艺品、保健品等生产能力,提高冬枣产业的附加值。

地方法规 ·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