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鼓励优秀科技创新成果产出和转化,支持开展科技创新成果竞赛活动,对在本市科技创新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鼓励国内外组织、个人依法在本市设立科学技术奖项。地方法规 ·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