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第六章 科技人才第四十三条有效市、区(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科学分类、多维度的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完善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建立对基础研究人才和青年人才的长周期评价或者后评估制度。地方法规 ·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