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坚持科学分类、多维度评价,加快构建政府、企业、投融资机构和其他组织等共同参与的多元评价体系,全面准确反映科技成果价值。

地方法规 ·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