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第三章 成果转化第二十一条有效支持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等对本单位的职务科技成果实行单列管理,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不纳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范围。地方法规 ·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