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促进智能制造发展条例/第六章 激励保障第四十三条有效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制定智能制造专题培训计划,加强企业经营者智能制造意识培养,提升对智能制造技术的理解和应用能力。地方法规 ·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